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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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运行管理

作者:   时间:2021-06-23   点击数:

智能警务实验室得到了四川警察学院在各种政策和措施上的优先支持,并在以下几方面管理中进行了探索与实践。

1.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实行四川警察学院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行课题制管理和下聘一级的人事制度,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少量固定人员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主,按照实验室所设学科严格控制其编制,由实验室主任公开聘任。其他研究人员数量由学科、学术带头人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和争取到课题的实际情况自主聘任。目前,学院任命欧居尚教授任实验室主任,负责整个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学院的人才配置以及学科背景,实验室由3个科研团队组成,每个团队各聘请1名学科带头人。

2,学院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该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

针对专项经费的支持范畴,明确了自主研究课题、访问学者制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研制等内容的程序、要求和办法。实验室具有独立的财务权,研究经费分立账目,独立核实。实验室内部分工协作,仪器设备使用等实行成本核算制度。在过去的2年,学院每年至少投入了3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为各团队提供科研资助和进行项目孵化。

3.实验室注重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安排实验室管理人员到其他一些重点实验室进行考察和学习,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其次,组织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深造,不断提高学术水平。近2年选派科研人员参加相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年均10次以上。再次,为了让科研导向更明确,每年安排多名实验室教师赴四川省各地市县公安机关调研,研究和发现公安工作的实战需求。最后,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综合优势,充分调动科研团队、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使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学院每年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验室对各科研团队进行年度考核,并制定足够合理的奖惩机制。对研究人员采取量化管理,竞争上岗,并实行业绩考核,末位淘汰制。

4.加强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增加年度计划和总结、对实验室安全和卫生抽查等内容,建立运行管理中的“预警机制”

实验室对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实施常态化,按照《四川警察学院智能警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各团队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的安全正常运行。实验室安全措施到位,制定有防火、防毒、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措施与应急预案;有完整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成文上墙;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备有灭火器等基本安全设备。实验室的安全始终贯穿在实验室各项工作中,各团队实行每周安全自查。注重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与使用效率。重视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保存工作。实验室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属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5.实验室按照重点任务和研究方向,利用专项经费设置自主研究项目,并进行开放发布。

实验室近几年持续发布的开放课题,具体见附件7,主要支持警务科技领域中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和某些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特别是具有创新科学思想或在某一方面进行深入而系统研究的创新性课题。并鼓励进行学科交叉,如刑事科学技术与化学、材料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其它学科的交叉结合研究,以及实验与理论相结合的研究。

6.强化对学术委员会的要求,确保学术委员会发挥作用。

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确保实验室具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同时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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